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:
按照江西省教育厅、发改委和市场监管局《关于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现就我校学费从5200元调整到6800元,作如下说明:
我校自创办之日起,始终秉承最优质教育、最优廉收费、不求合理回报的办学原则,特别是在2015年国家对民办教育收费实行自主定价政策,也未对学校学费作出大的调整,一直是在3700元~4200~5200元标准之间收费(含政府拨付的2500/人免学费款),远远低于周边中职学校7000~10000元标准,学费收费水平一直处于全省最低水平,近几年处在亏损办学状态。现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,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,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升,教师待遇的不断提高,教学成本投入不断增大,带给办学的压力也逐年增大,学校资金短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,对我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,为此,在依法办学的前提下,力求教育收费更科学、更合理,根据市场调研、专家论证和征询社会意见基础上,结合学校办学成本核算,拟把收费标准从5200元调整到6800元。我们在报请教育厅审核审批的同时,欢迎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监督,坚决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继续执行,不断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,为江西职业教育发展做出贡献。
特此说明。
南昌铁路保安中等专业学校
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日